公司里的高级资深开发人员虎哥有次说:像“博客”这样彰显个性的东西,本来就不应该是什么新浪博客之类的东东。言下之意,任何量产和大众化形式下的博客都不是真正的博客。我笑了。很尖锐很可爱。这样说来,我的这块荒芜之地还能够格算是个博客:从域名到空间到程序都是自己搞的,不跟人雷同,也不被人巧合。
时至今日,我却似乎完全失去继续更新下去的欲望和动力。怪在当时的一时冲动造就了今天的尴尬存在:如果继续,我拿什么更新;如果删掉,我拿什么继续……虎哥的话让我聊以慰籍,但那只是因为,不是所以。
也许我们本来就是活在不断的质疑中:那样灰不溜秋的文字居然是我更新、那些青黄不接的段落居然是我杜撰……每念及此,无尽愧感狂涌心头。人真的是会变的,我一直都坚信。——人也有些东西是不会变的,我当时也这样坚信。
忘记故事是从那里开始了,我以第三人称见证了一些进展,继而不由自主滴产生了不知道什么乱七八糟的思绪,然后前前后后,看着纠结,我也纠结。早知不该如此却又假扮心中坦荡。其实不懂什么是喜欢,但发现自己竟然也会如此挂念一个人。SHIT。至今难以置信。
我不知道该不该以缘分来解释,反正我信。不记得那个访问对白了,问你为什么会选择某某(加盟公司),答:我想是缘分吧。好酷!因为,所以。相遇,路过。就好似黄子华全程自己一个人讲晒咁,佢唔攰,我都攰啦。我也讨厌闷骚。哈以后可能会好点吧。
其实大多数的矛盾都来自于,工作吧。一时的转变自己始终还未能完全得心应手。心底明白,性格使然。想要做些改变的话,估计要重写内核。已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接受任何思想改版。其实我不蠢,很多时候不想苟同。——这观点,我并不苟同。
最近整理QQ,删了X个人;发现我真的讨厌孤独,我发誓我要对朋友好一点!凌晨两点半特记!






